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项目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环境保护设计必须遵循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合理开发和充分利用各种自然资源,严格控制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工业、交通、水利、农林、商业、卫生、文教、科研、旅游、市政、机场等对环境有影响的新建、扩建、改建和十时微个秒毫兆秒度项目,包括区域开发建设项目以及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的引进项目等一些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
    第四条 本规定有建设项目的设计单位、建设单位负责执行.
    第二章 各设计阶段的环境保护要求
    第五条 环境保护设计必须按国家规定的设计程序进行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审制度执行防治污染及其他公害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
    第六条 项目建议书阶段:项目建议书中应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区的环境现状等有关资料,对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简要说明,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 所在地区的环境现状;
    二、 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
    三、 当地环保部门的意见和要求;
    四、 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 可行性研究(设计任务书)阶段: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填报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必须按该管理办法之附件1或附件2的要求环境影响报告书或填报环境影响报告表.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书中应有环境保护的专门论述,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 建设地区的环境现状;
    二、 主要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
    三、 资源开发可能引起的生态变化;
    四、 设计采用的环境保护标准;
    五、 控制污染和生态变化的初步方案;
    六、 环境保护投资估算;
    七、 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或环境影响分析;
    八、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第八条 初步设计阶段: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必须有环境保护篇(章),具体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意见所确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篇(章)应包含下列内容:
    一、 环境保护设计依据;
    二、 主要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的种类、名称、数量、浓度或强度及排放方式;
    三、 规划采用的环境保护标准;
    四、 环境保护工程设施及其简要处理工艺流程、预期效果;
    五、 对建设项目引起的生态变化所采取的防范措施;
    六、 绿化设计;
    七、 环境管理机构及定员;
    八、 环境检测机构;
    九、 环境保护投资概算;
    十、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第九条 施工图设计阶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施工图设计,必须按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及其环境保护篇(章)所确定的各种措施和要求进行.

行业百科分类导航
关于学酷网 | About studyku.cn | 联系我们 | 广告合作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帮助中心 | 管理中心 [更多]
studyku.cn 2007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京ICP备09061615号
本站部分资源来源于网络,版权归作者或者来源机构所有,如果涉及任何版权方面的问题,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