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权力与指挥内容
领导权力与指挥内容
现代领导理论认为,领导权力由五个方面构成 :
1。法定权力。这种权力来自组织机构正式授予他的法定地位。凡是处于某一职位上的领导者都拥有一定的法定权力,可在其职权范围内行使运用有关权力,被领导者亦必须服从领导者依权发布的指示、命令。领导者拥有的权力必须与其所负的责任对等,同时要求使用得合理,符合法定原则。
2。奖励权力。这是决定是否给予奖励、报励的权力。奖酬的范围包括增加工资和奖金, 更重要的还包括表扬、提升职务等。当下属认识到服从领导者的意愿能带来更多的物质和非 物质利益的满足时,就会自觉接受其领导,领导者也因此享有相应的权力。在任何组织中,领导者对奖酬的控制力越大,他对下属人员在奖酬方面拥有的权力就越大。
3。强制权力。这是建立在惧怕基础上的权力,实质上是一种惩罚性权力。当下属认识到不服从上级的命令就会导致某种惩罚时,就会被动地服从其领导。当然,强制权力在特殊情况下和某些关键时刻,还是必需的。但如果领导者到处滥用强制权力,会给职工造成一种感到威胁的环境,容易引起职工心理上的挫折,导致士气下降,影响工作绩效。
4。专长权力。由于领导者具有某种专门知识和特殊技能,因而赢得同事和下属敬佩。领导者本人学识渊博,精通本行业务,或具有某一领域的高级专门知识与技能,即获得一 定的专长权。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系、所的主要负责人,一般情况下必须是学术带头人,否则,学识平庸即使拥有法定权力,领导也很难奏效。专长权力的大小取决于领导者的受 教育程度、求知欲望、掌握运用知识的能力,以及实际经验的丰富程度。领导者拥有的专长权力越多,越容易赢得下属的尊敬和主动服从。
5。个人影响权力。这是因领导者的特殊品格、个性和个人魅力而形成的权力。这种权力建立在下属出自内心的认可基础之上。企业领导者公正无私,胆略过人,勇于创新,知人善任,富于同情心,具有感召力,善于巧妙地运用领导艺术,则容易获得下属的尊重和依从,获得影响他人行为的权力。
上述五项权力中,前三项权力主要决定于领导者在组织机构中所处的地位,在企业中 具体表现为决策权、用人权、指挥权、奖惩权等。由于这些权力通常以职权的形式体现出来 ,管理学一般把由这种权力形成的权威称为正式权威。正式权威的高低,取决于领导者在组织机构中所处的职位,当领导者调离所在职位时,其权力也随之解除。
专长权力和个人影响权力是与正式权威截然不同的内在权力,它不以社会的法律、组织规定为基础,无须正式组织机构授予,仅仅来自于领导者自身的因素,因此,管理学中把这两种权力形成的权威称为非正式权威。实践表明,正式权威的行使具有一定限制,而非正式权威的行使却不受限制,因而,只有专长权力和个人影响权力才是取得真正指挥权力的客观基础,领导者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多用非正式权威,少用正式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