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特和李皮特的三种领导方式理论

  怀特和李皮特的三种领导方式理论概述

  美国管理学家罗夫·怀特(Ralph k。 White)和罗纳德·李皮特(Ronald Lipper)的三种领导方式理论。怀特和李皮特所提出的三种领导方式理论——权威式、参与式、放任式领导方式,是最有影响的分类。

  三种领导方式理论内容

  1。权威式领导

  所有政策均由领导者决定;工作分配及组合多由领导者单独决定;领导者对下属较少接触。此类领导者也被称为是“独裁式”的领导,他们几乎决定所有的政策;所有计划及具体的方法、技术和步骤也由领导者发号施令,并要求下属不折不扣地依从;工作内容、资源的分配及组合,也大多由他单独决定;平时他们对下属和员工的接触、了解不多,如有奖惩,也往往是对人不对事。大多数权威式的领导者为人教条而且独断,往往借助奖惩的权力实现对别人的领导, 对下属既严厉又充满要求。

  2。参与式领导

  参与式领导者一般会在理性的指导下及一定的规范中,使下属及员工为了目标做出自主自发的努力,他们往往认真倾听下属的意见并主动征求他们的看法。参与式领导者将下属视为与己平等的人,给予他们足够的尊重。在参与式领导者管理的团队中,主要政策由组织成员集体讨论、共同决定,领导者采取鼓励与协助的态度,并要求下属员工积极参与决策;在确定完成工作和任务的计划、方法、技术和途径上,组织成员也有相当的选择机会。通过集体讨论,领导者使团队成员对工作和任务有更全面、更深刻的认识,并就此提出更为切实可行的计划和方案。

  参与式领导方式按照下属及员工的参与程度又可分为三种不同的类型:

  * 咨询式:领导者在做出决策前会征询组织成员的意见,但对于组织成员的意见,他们往往只是作为自己决策的参考,并非一定要接受。

  * 共识式:这类领导者鼓励组织成员对需要决策的问题加以充分讨论,然后由大家共同做出一个大多数人同意的决策。

  * 民主式:领导者授予组织成员最后的决策权力,他们在决策中的角色则更像是一个各方面意见的收集者和传递者,主要从事沟通与协调。

  3。 放任式领导

  此类领导者喜欢松散的管理方式,极少运用手中的权力,他们几乎把所有的决策权都完全下放,并鼓励下属独立行事。他们对下属员工基本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由下属自己确定工作目标及行动。他们只为组织成员提供决策和完成任务所必需的信息、资料、资源和条件,提供一些咨询,并充当组织与外部环境的联系人,而尽量不参与、也不主动干涉下属、员工的决策和工作过程,只是偶尔发表一些意见,任务的完成几乎全部依赖团队成员的自主工作。这种领导方式虽然控制力较弱,但对专业人员却可以收到不错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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